1.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什么样的

油价调整周期是多久_油价调整时间锁定多久

先说下国通石油红卡是什么

红卡全称国通红色储油卡,因卡面是红色而被称为红卡,红卡本质上是一种锁油价卡,根据购买时的油价锁定以后加油时的油价。比如购买时油价是6.9元,那么在实际油价高于6.9的时候,加油仍旧是6.9元;但如果油价低于6.9元,加油的时候会按照低油价进行结算。

红卡如何办理呢?

1.官方APP

官方APP虚拟红卡3000元起购,购买价格是3000元,等于原价购买,虽然在油价上涨时也很划算,但总体来说并没有蓝卡有优势。线上红卡不限量出售。

2.线下实体卡

国通红卡可以通过线下渠道购买到实体卡,购买零售价格甚至能达到8.8折,即2000元的红卡,购买价格为1760元,相对于蓝卡来说,不仅有了锁油的优势,而且折扣也跟蓝卡相差反复。但是线下实体红卡是限量出售,并且发售时间一般在油价低谷的时候,所以建议在有货的时候多屯几张,这样可以一年都享受红卡的折扣。线下实体卡可在明通敏达商贸(国通授权经销商,搜索一下)进行购买。

红卡能充值吗?

红卡不能充值,必须购买实体卡进行绑定,每张卡都有自己锁定的价格,价格是按照购买时的油价进行计算的。

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什么样的

近几天汽柴油价格没有明显的下降趋势。

国际油价大幅下跌是相对的,上次3.4日调价是以96.8为基准计算,3.4日以后油价大幅涨价到130,中国油价以10天平均价和上次的涨幅相比计算,前面4天换算涨价1200每吨,后面第五天大幅下跌,但是还有110元每桶,6天平均换算下来还是上涨800每吨,后面还有4天不可能跌太多的。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认为国际油价涨跌与国内油价涨跌是必然、即时正相关的。其实不然,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国际油价是一个笼统的表述,而且很多时候他只是一个样本参考值。国家石油贸易中的进出口国家、市场买卖主体、交易品种、交易类型、交易地点千差万别,纷繁复杂,并没有一个能够完全反映、准确反映所有石油交易的所谓国际油价,我们一般所谓的国际油价其实是全球几大石油交易市场的指数价格。就好比大家常常看到的各大城市商品房均价,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它确实反映了当前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但是跟大家具体买房的价格仍然有不小的差距。

第二,最为关键、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大家目前知道的国际油价涨跌都是现货价格和当前期货价格的涨跌。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影响价格的最关键的因素,并不是现货价格,而是长期协议价格。这是油气贸易中的一个基本常识,基本模式,对于理解油气价格形成机制和波动原因非常重要。在国际油气贸易中,长期协议的时间会长达一二十年,长期协议购量也占据了当期购量的绝大部分。大家可能会以为,这不是很傻吗,把自己套牢这么长的时间,时间越长风险越大。其实不然,石油、天然气、煤炭是当前社会中最基础的能源商品,在经济学里这是必需品,也就是说缺乏需求弹性的,价格的涨跌在短期甚至中期内,对需求的影响很小,因为离不开它们,所以为什么不管油价涨跌,大家都没有说不去加油、不开车、不出行呢。因此,相比于价格波动,确保能源安全供给是更重要的。再从生产端来看,石油、天然气、煤炭都是重资产、高投入、长周期的生产行业,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气,相比于煤炭还有一个更突出的特点,就是油井、气井一旦打开,生产是没法中断的,不管价格如何波动,短期内生产规模都很难扩大或者缩小,这就是经济学里所说的,供给也是缺乏弹性的。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还有一个照付不议合同,典型地反映了在缺乏供给弹性的情况下的贸易模式,一旦签订照付不议合同,你就必须按照这个量提货、付钱,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增加或者减少交易量。因此,参照会计学存货成本计量的方法,用先进先出法,我们现在用的石油,其成本价格是几年、乃至十年前就已经锁定了的,现在相对低位购的长协石油的成本要体现到几年乃至十几年以后去。

第三,大家说一直下跌的国际油价这是原油价,仍然在涨的国内油价这是成品油、燃料油价。从国际原油到国内成品油、燃料油还有很多生产环节和交易环节。

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连动”机制进入进一步完善阶段,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以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场一揽子价格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新加坡:鹿特丹:纽约=6∶3∶1),根据基本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计委制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两大石油集团可以在中准价上下8%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成品油零售价。该机制一直沿用至今,简称为“三地成品油定价法”。

据最新消息,今年初中国将可能实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家对零售油价的统一管制将有所放松。新的定价办法将放弃原来紧盯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计算办法,而基本锁定“原油成本法”,即改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平均值为基准,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这表明,用了5年的“三地成品油定价法”走到了尽头,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将迎来第四个发展阶段——“原油成本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