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油附加税是多少

2.关于3月31日油价不做调整说明

油价是国家定的吗_油价是谁规定的

法律分析: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时,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汽油、柴油的销售数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缴纳风险准备金。汽油、柴油销售数量是指缴纳义务人于相邻两个调价窗口期之间实际销售数量。 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按照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确定。 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计算核定,于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每次调价窗口期的征收标准,书面告知征收机关。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征收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的缴纳地点为缴纳义务人注册登记地。

法律依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风险准备金的征收情况应当接受财政、发展改革(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征收机关要加强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对逃避缴纳、应申报未申报、申报不实等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查处,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入库。

征收机关违反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风险准备金收入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燃油附加税是多少

会跌。

成品油价是根据现行的成品油价格机制规定而产生的油价。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规定为: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

关于3月31日油价不做调整说明

燃油附加税的具体金额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油价、税收政策、地区差异等。

因此,无法直接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字作为燃油附加税的金额。

燃油附加税是一种针对燃油消费征收的税费,其目的通常是为了调节燃油市场、促进节能减排以及筹集财政收入。具体的税率和计算方式会根据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我国,燃油附加税的征收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调整的。政府会根据经济形势、能源政策以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并通过公告或相关文件来明确燃油附加税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

因此,要了解燃油附加税的具体金额,建议您查阅当地政府或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或公告,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同时,您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构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

综上所述:

燃油附加税的具体金额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要了解具体的金额,需要查阅当地政府或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或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规定: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3月31日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再次开启。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本轮周期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原油均价低于40美元/桶的“地板价”,国内油价调整将暂停。

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

按照2016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根据国家发改委消息,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今天(3月31日)24时开启。

国际油价跌破“地板价”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3月17日—3月30日),国际油价继续震荡下跌,伦敦布伦特、纽约WTI平均油价比上轮调价周期下降36.05%。根据2016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国际油价平均水平已跌破“地板价”(每桶40美元的调控下限),按照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整部分将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2020年,国内成品油调价已呈现“三跌三搁浅”的格局。截至3月31日,今年共有6次调价窗口期,其中2月4日、2月18日、3月1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截至本次调价,汽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850元,柴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780元。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本轮周期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原油均价低于40美元/桶的“地板价”,国内油价今天将不调整。未调整部分将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信息来源:新疆交通广播,央视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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