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 "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是什么意思

2.石油22天定价机制是什么意思

3.我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

4.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机制拟定

5.为什么汽车燃油的价格每天都有变动?

油价上下浮动区间_油价浮动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居民消费不断升级,成品油的消费需求也快速攀升。成品油的价格波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我国的成本油定价经历了由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建国以后,在经济体制下,我国成品油价格一直由统一制定与管理。随着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成品油定价方式发生转变。从1998年开始,我国的成品油价格从国家定价开始向市场化转变,其间经历了四个阶段。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这标志着成品油定价市场化的开始。其中,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汽油和柴油则实行国家指导价,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微博]集团在此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2000年开始,国内成品油价格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跟随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进行调整。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这一阶段的改革中,由于市场化程度并不完善,调整的规律化容易引起更多市场投机性。

2003—2008年,成品油改革的第二阶段,由于国际油价进入大幅波动且快速上涨的环境中,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宏观调控,通过让国家和企业消化高油价成本,将国际油价的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降到了最小。这次定价机制的调整,尽管缓解了国际原油价格巨幅波动的影响,但是违背市场化原则,导致国内外油价长期倒挂,并引发供需失衡的市场形势。

2009年,国家发改委再度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方案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此次改革,加快了国内成品油市场化程度,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由于调整周期过长,价格调整变化难以跟上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仍遭到不少市场人士与专家的质疑。

2013年后,进入到国内成品油改革的第四个阶段。2013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此次改革使得国内油价能够更为灵敏地反映出国际油价的变化。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新机制体现的成本定价思路,保障了炼油企业的利润,但是并未能反映出国内的实际供需形势,这一点仍有待完善。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 "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是什么意思

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连动”机制进入进一步完善阶段,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以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场一揽子价格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新加坡:鹿特丹:纽约=6∶3∶1),根据基本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计委制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两大石油集团可以在中准价上下8%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成品油零售价。该机制一直沿用至今,简称为“三地成品油定价法”。

据最新消息,今年初中国将可能实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家对零售油价的统一管制将有所放松。新的定价办法将放弃原来紧盯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计算办法,而基本锁定“原油成本法”,即改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平均值为基准,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这表明,用了5年的“三地成品油定价法”走到了尽头,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将迎来第四个发展阶段——“原油成本法”阶段。

石油22天定价机制是什么意思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 "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主要是指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

根据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中国现行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扩展资料:

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演变历程:

中国正在积极筹备原油期货的上市,推出原油期货是中国增强国际能源定价话语权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内成品油价格体系制定的良好参考基准。

未来随着油气矿权和油气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培育加快,中国在逐步取消许可和配额管制,放开原油、成品油、天然气进出口贸易和批发环节的基础上,允许符合资质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交易中心,参与现货和期货交易。

通过市场发现和形成价格,终止定价,真正让市场在油气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上海将成为中国乃至亚洲地区重要的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百度百科-成品油定价机制

我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

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机制拟定

一、正面回答

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程方式、法则方案。成品油定价机制在经历多次改革后由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3月26日披露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这个机制实现了与国际油价实行有条件的联动,此举有助于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并逐步跟国际油价接轨。

二、分析

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自2018年11月30日24时起,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40元和520元。

三、成品油定价机制特点是什么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由原先的上下浮动改为最高零售价格制。理想中的石油定价机制应该是:将滞后价格变为适时价格,建立与国际市场变动相适应,反映国内市场供求特征的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要有利于保证国内石油供应稳定性。

为什么汽车燃油的价格每天都有变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定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新方案提出把2006年确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规定的“当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高于5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提高到80美元。

这一改革方案的推出目前有两种时间表可供选择:一是2008年年底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和燃油税费改革一起启动,最早启动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二是年底前先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降低成品油价格,于2009年1月1日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即开征燃油消费税。具体如何“拍板”,正在等待院高层和相关部门的最后决策。 早在2006年,国家就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调整,并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指导价,零售基准价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允许企业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8%确定具体零售价格。

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再“盯住”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而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再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价格。但此方案一直未见官方公开表述。

最新调整的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这一政策思路意味着,未来成品油经营企业将获得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同时成品油价格调整频率将加快,次数将增多。

实质上,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在实践中,一直面临着尴尬局面。因为成品油供应体系存在着两个主体,一是民营企业,二是中石油、中石化。后者在价格管控下,不能随意调整价格,而前者在供求变化和后者价格管控中,获取了利润空间。

“现在民营销售企业的利润空间相当大。”石化专家、北京异构石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薇对记者分析,目前国内成品油价偏高的情况下,民营加油站一吨能赚2000元左右。

如2008年11月从国外进口的原油约50美元/桶,而国内成品油是按照90美元/桶的价格出售,折合成人民币大概6000多元/吨,而地方炼油厂出厂的成品油价格4000多元/吨。按照2008年规定零售价格上下只能浮动8%,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最多只能降价8%。而民营加油站可以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渠道降价,从中赚得丰厚利润。

“用最高限价的方式是比较合理的一种选择。”上述专家称,实行最高限价,意味着加油站售油,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多低的价格国家不管。

对此,调整方案也给出了相应信息,即提出,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流通环节费用变化等情况适当调整流通环节差价水平。

“只要不突破最高限价,市场稳定,民众没有意见就可以了,企业出售油价低多少不用操心的。”陈薇称,如果有了最高限价,加油站的利润空间将得到有效限制,不会有更大的暴利收益。

据悉,除了调整零售价格标准,成品油价格机制仍遵循2006年石油价格改革方案,即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机制。

虽然这种间接接轨的机制不变,但据了解,政策层面未来可能在调控区间上进行适当调整。

按2008年11月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看,价格部门核算出的零售基准价会被折合成WTI(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纽约商品交易的低硫轻质原油的一种,是美国石油工业的基准原油,已成为世界各地原油产品的重要定价基准之一)价格,当这个折合价格介于18-50美元每桶之间时,国内成品油价将与国际油价同步调整;但如果低于或高于这个范围,国内成品油价将分别按照另外一套方法进行不等比例的调整。

具体核算是,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平均原油价格+成本+适当的利润率(按2004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5%左右),来确定成品油价格。其中,18~50美元之间按照上述公式计算,50美元以上开始扣减加工环节利润,每上涨1美元扣减1%的利润率,到55美元减为零,55~65美元为零利润。

据悉,调整中的方案还提出,拟将50美元这个临界点调高到80美元。

成品油价格调整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复杂,为此,相关配套措施也是调整方案的重要部分。

据悉,如果按上述机制调整,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以及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等四个配套机制都将发挥“配合”作用。 尽管从上述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中,看出了更多的市场灵活性,但该调整思路仍属于局部性调整,市场化改革方向还是长期目标。

“中国成品油形成机制改革走的是渐进性道路。”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专家牛犁对记者分析,虽然能源价格改革的总方向是按照市场规律,与国际接轨,但改革路径仍是循序渐进式的。

和牛犁持相同观点的专家认为,在现有管理体制和市场条件下,不能完全放开能源价格包括成品油价格。

“一方面,国家没有石油储备;另一方面,税收比例太小。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调控价格。”陈薇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放开,可能会失控。

除此之外,在现有石油管理的垄断体制下,放开价格管制,将可能出现垄断企业联手抬价。这也是学者们担心的问题。

因此,能源价格改革尤其是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最重要的前提是,培育市场主体和市场竞争条件,有足够的市场主体,才能产生合理的竞争价格。

“在没有放开市场主体管制情况下,只调整零售价格基准,是否会导致挤压现有民营企业竞争空间?”上述业内人士分析,在2008年价格机制下,民营经营企业还有较大的盈利空间,如果中石化和中石油企业能够在“最高零售价”下自主选择降价空间,势必会对民营销售企业产生竞争压力。

根据中国国家发改委石油价格设定机制,根据新加坡,纽约,鹿特丹,三地原油市场价格的变化,将对国内汽油价格进行调整和确定。价格调整期固定为十个工作,也就是说每半个月,石油价格将调整一次。

除国际石油价格因素外,石油价格还将受到运输,销售成本,石油升级和税收的影响。其中,税费也是决定油价的主要因素

根据中石化提供的数据,税收与石油价格的比率美国为17%,韩,英,德,法所有国家/地区都超过50%,日本是42.45%,中国是36.7%。

中国石油价格变化的主要原因取决于国际石油价格的涨跌。尽管我们是原油数量最多的国家,但我们仍然没有原油的定价权。所以,中国石油时时刻刻都在改变它的价格。这几乎是一种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现象,但是它的波动幅度并没有比猪肉价格的波动幅度高,所以,大众们并没有因此感到难受,反而是非常的好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种现象。那么上文中我们也提到了,它的税收是在所难免的。主要是由于,物资逐渐的匮乏,石油的提取也是有限的,小时候我们就知道就了解石油是不能够进行再生利用的,因此石油是相对来说很宝贵的一种物品。

每天不停的变换价格,可能也是因为政策的原因以及同行之间的竞争问题吧,不论如何,石油的价格确实是需要不停地进行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