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补退坡资金包括出租车吗

2.国家对农村客车的具体优惠政策?

3.新疆兵团对农村客运车辆油补发放是怎么发放的补贴多少

4.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5.什么是临时补贴

6.农村客运汽车的车费以什么为收费标准

2018年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公告_2013农村客运油价补贴

燃油补帖是国家和地方在汽车涨价期间控制出租车、公交车、农村客运车涨价的燃油补帖。根据院有关文件精神,油价补贴不会取消的,因为这是一项惠民政策,它随着油价的波动而上下浮动,并在每年4月底前拨付上年补贴。

油补退坡资金包括出租车吗

有,新一轮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突出“四个不变”,即:补贴资金转移支付性质不变,继续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发展;补贴总量不变;费改税补贴基数不变,按现行基数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含兵团,以下统称省);五年一个政策周期不变。唯一变化的是对涨价补贴部分作适当调整,主要是根据各省农村客运运营、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情况对各省补贴资金额度进行微调。

国家对农村客车的具体优惠政策?

包括。

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中的涨价补助资金为基数,2015年的逐年递减资金,以及推出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市场的车(船)油价补助资金。

农村客运油价补助资金分为费改税补助资金及涨价保留部分(简称“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和涨价补助退坡部分(简称“退坡资金”)两个部分,简单地说就是分为燃油补助和退坡资金两个部分,其用途各有不同。燃油补助专项用于补贴在营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助。退坡资金专项用于补贴新增(更新)农村车辆购置或补贴法定保险。

按照年度农村客运在册运营车辆及实际运营天数进行平均分配。根据农村客运实际,将农村客运车辆分为A、B两类:

A类车辆指线路起讫地一端在县城所在地的客车。

B类车辆指运行在乡镇与乡镇、乡镇与村或村与村之间且线路起讫地不在县城的客车。A、B两类客车分解到每车每日每座,按分配到各地补贴额4:6的比例安排运营补助。

以上内容参考:运行兴业油价补贴退坡资金管理办法_ 政务动态_ 铅山县财政局

新疆兵团对农村客运车辆油补发放是怎么发放的补贴多少

各地政策不同,以四川为例: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道路客运的通知》

三、政策和措施

(一)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为促进农村客运发展,本着既扶持发展农村客运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县(市、区)境内或者毗邻县(市、区)之间线路起讫点属县(市、区)到乡(镇)、县(市、区)到行政村、乡(镇)到乡(镇)、乡(镇)到行政村、行政村到行政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和客附费实行包缴。

省交通厅要加大包缴优惠比例,具体优惠政策由省交通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农村客运发展需要确定。

2、各级地方人民和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为发展农村客运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级地方人民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农村客运经营优惠扶持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禁止各种摊派行为;

农村客运个体经营者将车辆过户到运输企业时,除缴纳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免收车辆过户引起的其他相关费用。国土部门要在农村公路和客运站点建设用地上充分考虑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公益性质,在土地使用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物价部门要牵头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客运运价政策,取指导价或定价的方式确定农村客运运价,在坚持切实降低票价,使各项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农民的原则下处理好农村客运运价与其他客运运价的合理比价关系。

扩展资料

主导、民主决策,推动2007年我省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主导、民主决策:

一是明确了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主体。2006年,省出台了《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厅结合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在成都和绵阳进行了改革试点。

紧扣改革精神,去年我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十一五”期四川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公路实行分级管理,市(州)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县(市、区)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二是落实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我厅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将2005年以后汽车养路费增量部分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2007年省下拨2.2亿元。

摩托车养路费由省下放到县征收、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2007年全省征收摩养费2.3亿元,超过上一年度5000多万元。村道日常养护取“一事一议”和“村规民约”的方式筹集资金。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客运。2007年初,我厅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加快四川农村道路客运发展意见的通知》,大幅度减免农村客运规费,县到乡、县到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减免70%;

乡到乡、乡到村、村道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减免90%,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在国家建设资金安排未到位的情况下,我厅安排资金建设农村客运站150个,促进了农村客运发展,方便了农民出行。

参考资料:

四川省人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道路客运的通知

参考资料:

四川省人民-主导、民主决策,推动2007年我省农村公

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新疆兵团对农村客运车辆油补发放是根据自治区人民安排,15个设市城市(包括乌鲁木齐)、3个县城的城市公交行业和13个城市、10个县城的城市出租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其余城市、县城的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分别由交通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实施。这次补贴的标准为:农村客运一级网络车辆每客位50元。农村客运二级网络车辆每客位63元。农村客运网络车辆每客位85元。城市公交每辆车补贴232元。出租车每辆车补贴239元。新疆(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6377辆农村客运、1443辆城市公交和14629辆出租车的经营者都将得到燃油补贴。乌鲁木齐市燃油补贴标准目前尚未出台。

什么是临时补贴

自治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

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新运便函〔 2012

〕31号

根据《关于拨付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及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拨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2〕29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金额

自治区财政厅核拨2011年度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款165404万元,其中:农村客运69402万元,出租车 52289万元,城市公交43713万元(含2010年油价补贴发放剩余资金3017万元,这部分剩余资金并入2011年度油价补贴中一并发放)。

二、发放时间

2012年9月15日前必须将补贴发放到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三、发放单位及渠道

农村客运和由运管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运管部门负责发放,原来由建设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

油价补贴款由自治区财政厅拨付自治区运管局油价补贴专户,自治区运管局拨付给各地交通运输局和各地运管局,各地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再分别拨付各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发放到所管辖的经营者手中,各地运管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运管局发放,各地交通运输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部门发放。

四、发放范围(不包含兵团)

截止2011年,在交通(或建设部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11年年审)正在营运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兵团车辆除外,兵团车辆补贴由兵团有关部门发放),即2011年度燃油申报车辆数据。

2011年未变更车辆、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更新车辆按照其实际经营时间(按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其中农村客运中报废更新车辆,按更新前的报废车核算车头款,更新车辆不核算车头款,报废更新车分别按实际经营时间核算客位款。2012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2012年度报废更新的车辆按上年底登记在册时车辆的客位数发放。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应当严格界定发放对象,严禁对超范围经营、未办理合法营运手续的车辆发放。

五、补贴车数及标准(各地具体发放金额见附件)

1、农村客运:19223辆

农村客运按运行线路分网络发放。(下面定义中的本辖区是指本地州市内的范围)

农村客运一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一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161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二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县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县、团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二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2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网络:指地、州、市内的乡、镇、村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连队发往本辖区的连队。

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3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2、城市公交:10442.5标台(9658辆)

城市公交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也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城市公交每标台每经营月补贴款=

4169元

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

3、出租车:43879辆

出租车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出租车每辆每经营月补贴款=

1107元

六、油价补贴申报发放程序

1、燃油申报

所有城乡道路客运企业及车辆按要求进行交通运输部网上申报工作,据实填写燃油消耗等相关数据并打印盖章上报交通运输局或运管局并留档备查。各级交通运输局和各级运管局按要求严格分级审核,县局审核完企业车辆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明细表及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所在地区局并留档备查。地区局客运部门审核县局及地区局直管车辆是否符合发放范围,统计人员审核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自治区运管局并留档备查。自治区运管局审核全区车辆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委会通过并签字盖章,经交通运输厅审核后上报交通运输部并留档备查。

2、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统计表

油价补贴资金到位前,按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附表要求统一填写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基层表和发放统计表。严格按照燃油申报数据据实填写,车辆、营运时间等信息必须同燃油申报数据一致,燃油申报中未包括的车辆按规定不许填报。上报统计表必须由客运业务部门复核后,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并留档备查。

3、根据油补资金制定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方案及办法,确定油价补贴标准,上报交通运输厅及财政厅批准。

4、划拨油价补贴资金给各地区,各地在发放前进行相关宣传并将《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进行公示。

5、油价补贴申领、发放和登记。按照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统一格式的《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要求登记领取油价补贴款,并将相关材料及登记表格归档。

6、发放完毕报送发放总结。

7、分级监督、检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

七、油价补贴款发放要求

1、发放告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在发放前必须将《油价补贴发放资金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在业务大厅、企业及车辆经营场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在公示前,各地要召集企业召开油价补贴发放、布置会,同时要对油价补贴发放政策进行对外宣传。公示期间有疑义的,可以及时反映,待问题解决后再发放。

2、发放要求

(1)补贴对象为成建制企业

企业填报《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基层统计表》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向交通运输局、运管局上报并留档,而且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经营者(承租人)复印件。《统计表》和《发放登记表》信息要相符,对于2011-2012年变更经营者(承租人)的,车辆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中要明确具体发放对象。如有争议的,待企业协调解决后再发。企业在补贴对象领款并在《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一份给交通或运管部门。

企业在发放油价补贴过程中,交通、运管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督,同时邀请当地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禁企业截留油价补贴款。

(2)补贴对象为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者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复印件。交通、运管部门负责根据补贴类别分类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由个体经营者签字领款。

个体经营者2011-2012年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过户手续的,以办理过户手续日期为界分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过户双方在领取油价补贴款后,如有油价补贴归属协议的,双方按协议约定自行分配,如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分配,另一方可凭协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发放结束后,油价补贴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所有油价补贴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八、油价补贴企业车辆相关管理规定

1、车辆要求

(1)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网联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重点营运车辆监管范畴。

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车辆座椅安全带。

今后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价实施细则》擅自涨价的农村客运车辆,擅自涨价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享受油价补贴的出租车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技术要求》安装运营专用设备,包括智能服务终端、计价器(含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服务评价器、智能顶灯、摄像装置等为驾驶员、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的专用硬件装置。

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原则上一个地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由一家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2014年1月1日前必须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对到期不安装计价器和已安装不使用的出租车,不予发放相应的油价补贴。

(3)自2012年9月1日起,对违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海南三亚和甘肃白银市平川区出租车群体有关情况的通知》(新交运〔2012〕26号)精神,擅自许可的出租车,不予发放油价补贴。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出租车,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监督办法

(1)过渡期内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享受农村客运油价补贴的车辆必须进行考核,由该车辆经营的农村客运线路终点地乡(镇)或村委会进行出具相应的证明,证明其每月经营的趟数,服务质量的优劣。

(2)对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由车籍所在地的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通过或企业监管平台系统对该车运行轨迹进行监管,确定其每月经营的营运数据。

(3)对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在发放燃油补贴时,必须由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在车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无举报投诉方可按规定发放。

九、监督检查

自治区人民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非常重视,财政部、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不定期检查补贴款落实情况。各地交通局、运管局要做好油价补贴款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十、工作进度及资料汇总上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定期上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每月10日、20日向自治区运管局报送《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3),以便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并在发放完毕后将《发放汇总结余表》(详见附件4)和总结上报自治区运管局。

十一、补贴资金科目

补贴资金列《2011年收支分类科目》214类“交通运输”第04款“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第01项“对城市公交的补贴”、第02项“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第03项“对出租车的补贴”。

油价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贴。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负责做好协调、政策解释和核实工作,及时上报,防止不稳定的发生。

附件1:《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运管局)》、《2011年全区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交通运输局)》

附件2:《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级网络)》、《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附件3:《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

附件4:《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汇总结余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农村客运汽车的车费以什么为收费标准

从2010年起燃油补贴将按年据实结算发放时间:2010年2月26日 09:38近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了《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0年开始,油价无论年内再调整几次,燃油补贴都是按年度发放,从而形成一种机制。每年6月底前,上一年度的补助资金将发放到补助对象。其中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的是临时性补贴。

24日,记者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了解到,启动补贴机制的价位水平是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油价补贴。而且油价补贴随价格浮动而增减。因为与国家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后,今后的油价将是浮动的,与此相对应,油价补贴的标准需随之变动,即油价上涨增加补贴、下跌减少补贴。中央财政负担的油价补贴按年据实结算后拨付。其中,出租汽车补贴,是国家为减轻出租汽车负担而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的临时性补贴。

另外,国家对这三者补贴对象的负担比例也不尽相同。对城市公交企业,中央财政负担全部油价补贴。对农村道路经营者的油价补贴,当汽油出厂价在4400元/吨—5480元/吨、柴油出厂价在3870元/吨—5070元/吨时,中央财政负担50%;汽油出厂价高于5480元/吨、柴油出厂价高于5070元/吨的部分,中央财政负担100%。对城市出租车经营者的临时补贴,中央财政负担40%。

农村客运汽车的车费价格由所在地发改局价格管理部门进行制定。

依据《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及客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农村道路客运车辆不区分车型和类型等级,运价统一为0.24元/人·公里。现行实际执行票价高于此标准的地方,要取有力措施逐步降低票价水平。而部分班线因路况较差、里程短或实载率低等因素造成运输成本过高、经营确实困难的,可将运价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为20%。当运价上浮幅度超过20%,须报上一级物价、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确保农村道路客运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