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成品油价格_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
1.请问, 私人倒卖成品油是否合法? 倒卖成品油需要什么资格
2.石化行业的血战正式开启!国企、民企、外企,谁也逃不掉
3.受疫情影响油价或迎来“二连跌”,全国日加油量骤减7成
鑫中航燃油很好。
1、鑫中航燃油是地方民营成品油销售企业燃油质量都是有保障的。
2、鑫中航燃油价格便宜,而且比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油耐烧。所以鑫中航燃油很好。鑫中航燃油地址是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常州现代传媒中心。
请问, 私人倒卖成品油是否合法? 倒卖成品油需要什么资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对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或者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公安、自然、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成品油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发挥在权益保护、纠纷处理、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
一、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建设的零售网点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3、具有成品油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4、销售成品油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申领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零售网点产权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燃油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
7、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者防雷装置检测合格报告;
8、成品油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材料。
法律依据:《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院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石化行业的血战正式开启!国企、民企、外企,谁也逃不掉
不合法。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文件,成品油特指汽油、柴油、煤油。它关系到国计民生甚至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战略储备物资,是一种限制流通物。成品油的生产、销售、仓储、运输需要办理许可,领取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并经工商登记方可经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对成品油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成品油市场的前景非常广阔,行业利润也是相当可观的。于是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追逐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法从事成品油的经营,严重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破坏了经济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监管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执法机关,对打击各种成品油违法行为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
1、未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擅自倒卖成品油。 成品油是专项控制的物资,使用不当容易燃烧、爆炸,对社会造成危害,它也是一种危险品。必须同时取得两证才能从事销售行为。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由经贸委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在2002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汽油、煤油是纳入管理的,不包括柴油,但是《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办法》和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发放中有关问题的函》规定,成品油经营单位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因此经营柴油也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两证擅自倒卖成品油的现象在一些经销润滑油、化工原料的流通企业中较为突出,徐州是工业城市,徐州地区有不少大型的机械加工、制造和工程机械的销售、租赁企业,而这些企业往往需要成品油作为溶剂、洗涤剂或新车的启动燃料油,另外一些餐饮企业也用成品油作为燃料,需求量是不小的。这些信息很容易被给他们供应润滑油、化工原料的供货商所掌握。而上述企业到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购买时,运输不方便,结款的方式不灵活,供货商却可以送货上门,事后结款,价格也比正规企业便宜,基于上述原因为擅自倒卖成品油提供了一个很大的需方市场。 汽油、柴油、煤油属于化学危险品,另外一些石油化工产品如:溶剂油也是化学危险品。对于均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或已经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成品油及属于危险品的石油化工产品的。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依据是《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定性处理;对于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未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处罚时可适用《公司法》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按超范围经营处罚或根据国家局工商公字[2001]第90号的答复“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构成投机倒把行为,可按《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定性处罚。”本人认为定性为“投机倒把行为”更准确,但要报省局个案认定。 2、成品油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虽然成品油是许可经营的物资,但在市场上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仍然很多,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经营者为了占领市场份额,争取交易机会,不择手段地通过各种方式来推销自己的油品,用财物等方法进行贿赂,对象主要是购单位中对成品油的购买具有决定权或对购有影响作用的人。例如:2004年,某石油公司制定了累积积分制度,对在其下属加油站加油的用户发放加油卡,用以计录加油量,根据加油量制定了相应的兑奖标准,奖品从手电筒、饮水机、VCD、自行车到彩电等等。奖品的发放对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经营单位的车辆司机、购人员。在我们查实的证据中,仅一个物流公司一年就从该公司的加油站购买了近百万元的成品油,购人员也从加油站领取了彩电、皮带、衬衣的物品。我们根据查清的违法事实认定其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对其依法作出了处罚。 对于成品油经营者在经营中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和个人的,可以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定性处理;其中上述某石油公司利用加油卡累积积分向所有用户赠送奖品的行为是《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的“商业附赠行为,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仍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定性处理 。 3、 搀杂使、以次充好的行为。 石油化工产品有一个基本的特征:可调和。在化工轻油、溶剂油等产品中加入一定比例的化学添加剂就可以变成类似于成品油的非标准油品或在低标号的油品中加入一定比例的化学添加剂冒充高标号的油品对外出售。例如:化工轻油加入甲基叔丁基醚可调和成汽油,0#柴油加入煤油可调和成-10#柴油。使用非标油品会损坏车辆的发动机、机械的零部件,但其部分物理指标与正品近似,短期使用很难发现其危害。配制、经销的调和油利润巨大,在郊区和农村的私人加油站此种行为比较猖獗。 这类案件的法律依据有《产品质量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和〈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根据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我更倾向于适用《产品质量法》定性处理。 二、查处的技巧 任何行为都会在时空环境中留下痕迹,倒卖成品油的行为也是一样,要善于捕捉行为人的蛛丝马迹,往往一个不起眼的环节可能是案件的重要突破口。下面重点讲一下倒卖成品油的取证技巧。 1、 从当事人的会计资料、电脑开票系统入手(从内查)。 在当事人比较配合,容易进入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或可以调阅会计帐册时取。对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其购进成品油需要对方的增值税专用抵扣联用来抵扣,销售时需开出增值税专用给购入方作为记帐和抵扣使用。在其电脑开票系统、原始记帐凭证或经税务部门认证的抵扣联上会明确记载其购销的货物的品种、价格、数量等详细情况,若从此入手,则当事人无资质倒卖成品油的行为会在其上暴露出来。另外,通过轧当事人的购销记录,可以查处是否搀杂使、以次充好。设当事人购进了100吨-10#柴油和100吨0#柴油,但买出了200吨-10#柴油,而没有0#柴油的销售或销售很少,那么说明当事人有将-10#和0#相互勾兑冒充-10#柴油对外销售的违法行为。 2、从当事人的销售网络入手(从外查)。 有一些狡猾的经营者为了逃避执法人员检查与法律的制裁,往往在自己的会计记帐凭证、上虚记载或根本不记入财务帐,意图掩盖倒卖成品油的事实真相。如:在增值税上作模糊的记录,使用与成品油近似的用语“油料”、“燃料”或使用增值税弄虚作。然而购入方入帐时一定会如实反映真实情况,因此,通过反查对方的财务帐就可以揪出狐狸的尾巴。我们查处的某一化工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上标注“材料一批”并附有对应的增值税销货清单,清单上列出的都是普通的原材料。在查处中我们转换了思路,从反查,结果大吃一惊,购方入帐的销货清单上清晰地列出了“汽油、柴油、煤油”等成品油。增值税管理比较严格,不易做手脚,但销货清单可由企业随意打印。该企业正是利用了这一管理上的漏洞来掩盖其行为。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从入手更能接近事实真相。 3、从国税局的管理系统入手(从国税查)。 在掌握一定的线索,当事人拒不配合,很难调取会计资料,使取证工作无法开展时,可以从国税局的增值税管理系统入手,避免被动。从该系统可以调出企业某一时间段的增值税的抵扣或存根的目录清单,清单上有一组重要的数据:购方的纳税人识别码。通过该识别码可以调出企业的销货单位的名单,掌握了其销售网络,取得了主动权,可从取证,迅速查清违法事实,甚至在当事人毫不察觉的情况下,取得其违法经营的第一手证据。 4、从当事人的银行帐户入手(从银行查)。 成品油的价格较贵,一吨3、4千元,当事人倒卖成品油的运营资金少说也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上千万。如果我们能控制其非法资金,则将会有力地促进案件的查结。因此,寻找当事人的银行帐号是关键。一从当事人的会计凭证中的银行记录或增值税上查找用于倒卖成品油的帐号;二当事人的银行帐号比较多、隐蔽,无法查找时,可从购方的会计凭证上查找线索。企业之间的货款结算禁止使用现金,一般都用汇票或支票给付。如对方使用汇票给付,则在票据的存根上会直接记载受票人的帐号;若用支票给付,则麻烦些,因为支票存根上是不记载受票人的帐号的,只能通过出票人的出票银行查找票据交换中心交换回来的票据,在该票据上受票人会背书记载自己的银行帐户用来收款,这个帐号是最真实、最有价值的的帐号。我们正是通过上述方法查找出了两户非法经营者的暗帐号,并对帐号内的340多万的资金予以暂停支付,使得案件的各项查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强制措施的法律适用。 成品油案件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涉及到查封、扣押、暂停支付。案件的查处中争议比较多的是暂停支付。《商业银行法》第三十条“对单位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对单位的存款的冻结、扣划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七条“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经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通知其银行暂停支付。”我们查处的一个案件中,暂停支付了当事人银行帐户内的270万元。银行和当事人均提出异议,认为工商机关无权暂停支付,是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而我方认为:暂停支付的强度、期限与冻结是不同的,两者不是同一种强制措施,《商业银行法》只对冻结、扣划两种强制措施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并不包含暂停支付,因此,适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取暂停支付没有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况且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也明确了工商机关的“暂停结算”的强制措施,该规定是在《商业银行法》实施后才制定的,相信作为金融行业的权威管理机关是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的。所以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没有废止以前,是可以作为执法依据使用的,尤其是在工商执法权力日益缩减,手段日益落后的情况下,我们更要用活、用足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执法权力。
受疫情影响油价或迎来“二连跌”,全国日加油量骤减7成
石油化工行业即将迎来的竞争,不是激烈,而是残酷。
大炼化三足鼎立大清洗
共3200字|建议阅读时间4分钟
文 | 林天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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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正式开启
在经历了近两年的筹备之后,2019年的5月,中国国内两个世界级的石化项目终于迎来投产, 搅动了整个石化行业的神经 。
5月17日,我国一次性建设规模最大的炼化一体化项目——恒力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隆重举行了全面投产仪式,举国为之关注。
时隔三日之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荣盛石化”)发布公告,其投资建设的“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相关装置已具备投运条件。荣盛石化现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将第一批装置(常减压及相关公用工程装置等)投入运行。
这两大民营炼化项目颇具竞争力,在规模体量、技术标准方面,可和大型国企、国际公司所经营的炼化项目相比拟, 目前已明显撼动了石化行业市场的格局 。
率先感受到冲击的,便是对二甲苯(PX)市场。自今年5月又一条PX生产线投产后,恒力石化已成为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PX生产企业,其PX总产能达到了450万吨/年,约占中国总产能的24.3%。
在此之前,恒力对PX的购约有一半来自国产、一半来自进口。新项目的投产意味着,恒力未来可实现PX自给自足,无需再购 。亚洲的PX将由此转向过剩,这一产业的高利润时代迎来终结。
实际上自2019年3月以来,受恒力石化项目投产在即的影响,亚洲PX的价格已开始持续下跌。统计数据显示,从2019年4月中旬到5月下旬,CFR台湾PX价格暴跌了近20%。
与此同时,成品油生产商们,也是压力陡增。 根据产能规划,恒力石化投产后,能生产461万吨/年国Ⅵ汽油、161万吨/年国Ⅵ柴油、371万吨/年航空煤油。
这将对东北、山东等地区的炼油企业带来冲击。有数据显示,2017年山东地炼输往东北的汽油量为300万吨左右,柴油量为600万吨左右。
此外,据路透社近日报道,恒力石化正在申请航空燃油出口。如果能够通过批准,恒力石化将 成为中国第一家私营航空燃油出口商 ,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中。
在南边的浙江石化,其一期项目主要产品中,成品油836万吨(航煤284万吨,柴油172万吨,汽油379万吨),芳烃450万吨,烯烃约320万吨。在2019年年初还有消息称,浙江石化4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规模可能增至6000万吨。
在国内炼油产能严重过剩的年代,新一代石化巨头崛起,恐怕难免一场行业厮杀。
◆◆◆
石化行业三足鼎立已成型
几乎已可以确定,未来石化行业的华山论剑,将以大炼化项目之间的博弈为主导。不管是国企、民企还是外企,都在紧锣密鼓、集中力量打造超大型项目。
国企队伍的大炼化项目:
中国石化 方面,其正在广东省湛江市打造中科炼化项目。该项目为中国石化目前在建最大炼化项目,一期设计为1000万吨/年炼油、80万吨/年乙烯。项目2019年底全面建成,公用工程2019年下半年陆续投产,炼化装置2020年一季度投产。
在福建漳州,中国石化参与的古雷炼化一体化工程的二期项目于今年5月进行了第二次环评公示。二期项目包括16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32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60万吨/年己内酰胺及配套炼化一体化下游生产装置和公用工程系统及设施、配套码头及码头库区等。
中国石油 方面,在2019年12月,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已开始启动。该项目主要产品包括汽油421万吨/年、航煤261万吨/年、柴油281万吨/年、对二甲苯262万吨/年、苯乙烯80万吨/年等,预计于2021年建成。
民企队伍的大炼化项目:
在2018年12月, 盛虹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 ,终于迎来了正式开工。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建设投资714亿元,预计将于2021年建成投产。
在河北唐山, 旭阳15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 也在谋划中,并于今年3月进行了二次环评公示。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500万吨/年炼油、200万吨/年对二甲苯、120万吨/年乙烯及相关配套设施。
此外,备受关注的 山东地炼 ,2019年在组建炼化一体化大型项目方面也有新消息。在今年2月14日开幕的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山东省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推动炼化一体化,全力推进烟台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
据悉,裕龙岛炼化项目总规划产能4000万吨,一期设计产能2000万吨,地点位于烟台市,建成后将是山东最大的炼化项目。
外企队伍的大炼化项目:
埃克森美孚 在广东惠州100亿美元的化工综合体项目在2019年也有推进。今年1月,广东省发改委曾表示争取2020年上半年一期项目动工。该项目一期拟建一套120 万吨/年乙烯装置及其下游产品生产装置,二期建设第二套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及下游产品生产装置。
巴斯夫 在湛江的100亿美元项目,也已在2019年1月同广东省签署了框架协议。该项目预计2030年左右全部完工,第一批装置最晚将于2026年竣工。今年5月,巴斯夫宣布,在该基地新建一个工程塑料改性装置和一个热塑性聚氨酯(TPU)生产装置,这将成为该一体化基地首批投产的装置。
壳牌石油 同中国海油合作的惠州石化三期项目正在筹建中,壳牌石油曾表示对该项目的首期投资约70亿美元。
在北方, 沙特阿美 于今年2月同中国北方工业集团、辽宁盘锦鑫诚集团公司正式签署协议,合资成立华锦阿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运营投资100亿美元辽宁省盘锦市的炼化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包括1500万吨/年炼油、150万吨/年乙烯、130万吨/年对二甲苯装置。该项目将于2023年下半年试运行。
整体来看,民企、外企在中国的大型炼化项目上扩张迅猛,国企也在加紧步伐升级自身。国内石油石化行业三足鼎立的状态逐步成型,更均衡的竞争将在三巨头之间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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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竞争已显现
尽管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大型炼化项目还未完全建成,但残酷的竞争却已经显现。
过去一年炼油产能的增加加之原油价格上涨, 即便是全球最一流的石化企业,也感觉到了丝丝寒意 。
在今年第一季度,埃克森美孚的炼油业务出现了近10年来的首次亏损,亏损额达到2.56亿美元;雪佛龙下游业务也出现大幅下滑,利润相比2018年同期大降了65%。
在国内,中国石化第一季度炼油板块实现经营收益119.63 亿元,同比2018年一季度减少70亿元。中国石油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0.4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39.06亿元减少38.60亿元。
近日,路透社引用相关研究数据称,新加坡地区的炼油利润 创了16年以来的最低 ,甚至比2009年金融危机时期的利润还低。
这导致一些亚洲炼油商已在考虑削减产量。这些炼油商包括韩国的SK能源、中国石油和雪佛龙旗下的新加坡炼油公司等。
不难推测,全球其他地区的炼油行业,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有数据显示,在今年4月,中国地炼的平均开工率已低于50%,而在第一季度这一数字为64%。有知情人士称,原油购买成本的增加, 已经触碰到了炼油商的底线 。
而这种困境,必将进一步加速石油石化行业的格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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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避免的行业大清洗
在全球炼化项目大型一体化浪潮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能源行业更深层的产业变革。这种深层变革决定了, 石油石化行业将发生不可避免的大清洗 。
在过去近十年的时间中,石油石化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主要靠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拉动,欧洲和北美两大传统主力石化品消费区早已迎来消费峰值触顶。
美国和欧洲的石油消费量在2005年左右就已触顶,中国在过去20年是拉动石油石化产品需求增长的主力
随着亚洲新兴经济体的逐步转型,经济体对能源效率、环境保护的要求增高, 未来很难再出现对石油石化品需求快速增长的势头 。
并且近年来电动车的加速发展,全球碳减排压力的不断提升,都进一步增添了石油石化行业的发展压力。
中石油旗下的研究部门在2018年还曾预计,最早到2030年中国石油需求将触顶,达到约1380万桶/日。
尽管消费峰值触顶还未到来, 但石油石化企业仍不得不警惕行业的天花板 。消费触顶将意味着,石油石化产业的竞争重心将从对规模的追逐,转向价格优势、产品优势的追逐。
所以尽管中国目前国内炼油产能过剩严重,一体化、大型化炼化项目仍在猛烈增加中, 其目的就在于铺垫未来,建立起更强大的竞争壁垒,争夺有限的生存空间 。
大炼化浪潮对石油石化行业而言无疑将是一次大清洗,低端玩家遭淘汰恐怕已无法避免。不过对强者而言,残酷的竞争中,依旧有通往未来的路。
文 | 石油Link (更多深度内容,请关注公众号:石油Link)
在空荡荡的加油站内一位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向媒体透露:“现在每天的加油量不到以前的三成,一天最多三吨左右,以前每天至少能有十吨。”受疫情影响,近日全国多地区加油站被曝日加油量急剧下滑,平均日加油量不及正常情况下的三成。
很多之前异常火爆的加油站目前都是空无一车,加油站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来加油的车几乎都是与抗疫相关的工作车辆以及车辆,比如运输物资的车辆、警方的巡逻车、医疗系统的车辆等,很少有家用车来加油。
经统计,就目前现状全国多地区加油站日均加油量出现下滑。江苏省中石化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路上基本没车,所以加油站汽油销量下滑严重,预计能完成去年同期的20%;山东省中石油相关负责人指出,2月份受影响更加严重,预计汽油销量将同比下滑75%。广东省某主营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年以来车流量要比平时减少约9成,汽油销量可想而知。
据山东省威海市某民营加油站经理说:“我一共经营着6座加油站,自春节到现在这些站连一车油(30吨)都没卖完。”可见其受影响多么严重。有数据显示,由于春节期延长,汽柴油库存均未得到有效消化,且前期合同尚未执行完,加之在途到港,导致上周社会库存较上周上升2.12%,整体维持2-4成的水平。
相对汽油加油量的下滑现状,因春节物流停滞原本柴油消耗量就会有所下降,柴油受影响要稍微小一些。但是因复工日期不明确,部分地区交通管制严格,所以整体来说柴油销量也受到了影响,约下滑50%-60%。
相关从业人员表示,自2月10日起,部分省市交通管制力度有所缓和,物流运输逐步恢复,企业复工率小幅抬高,将一定程度提升局部成品油消费量。但由于疫情仍未迎来真正拐点,民众对外出抵触情绪依旧明显,加之多数地区管控力度仍较为严格,因此私家车出行频率依旧有限,加油站汽油销量提升力度缓慢。
受中国疫情的影响,旅行将会受到限制,疫情可能使石油需求每天下降260000桶,其中包括17万桶/日的航空燃料需求,最终会在中国高峰旅行期间影响原油的市场需求。所以在前段时间,国际原油价格下跌近3%。
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今年春节期10天内,预计全国铁路、道路、水路、民航共发送旅客1.9亿人次,对比去年春运同期下降73%。受原油持续下行打压,2月4日国内成品油零售限价迎年内首次下调,降幅超过每升3毛钱。
有相关业内人士预测,由于短期内原油或将维持低位波动,故我国零售价大概率将兑现“二连跌”,且跌幅或依然较大。但疫情对于成品油消费的冲击是暂时性的,未来随着疫情缓解控制,交通运输业有望迅速复苏,届时燃油销量将会大幅增加,价格也有可能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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